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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事室

最新消息

  • 更新日期:113-03-14
  • 發布單位:人事室第四組
本校教師各年度後備軍人緩召事宜
凡本校編制內教師經列管有案之後備軍人,
符合兵役法第41條第2款「國防工業專門技術員工」緩召規定:
1.於本校任同一本職年資滿一年者。
2.符合本校緩召機構表內容者。
由人事室查核後逕行辦理緩召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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