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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事室

小型旅遊

提出申請 ※活動前7日(不含列假日)提出
  1. 同仁確定出遊時間、地點,總人數至少5人,活動地點不得於校內,其餘地點不限。
  2. 填寫「本校教職員工小型旅遊活動申請表」。
  3. 填寫「參加人員名冊」時,請務必填寫同仁「現職員工代號」。
  4. 活動主辦人於申請表簽章,送出申請。
核銷 ※活動後2週內提出
  1. 依實際參與人數核計補助金額,至請購系統印製支出憑證黏存單及匯款帳戶清單,相關流程請參考活動申請表第2頁「申請人請購系統核銷程序」
  2. 照片電子檔請寄至承辦人信箱。
提出申請 ※活動前7日(不含列假日)提出
  1. 小型旅遊活動申請表(PDFODT)。
  2. 參加人員名冊表(PDFODT)。
核銷 ※活動後2週內提出
  1. 已核准之小型旅遊活動申請表簽准影本。
  2. 已核准之參加人員名冊。
  3. 活動後之簽領名冊表(PDFODT)。
  4. 活動照片(2張)。
  5. 支出憑證黏存單(從請購系統印製)。
提出申請 ※活動前7日(不含列假日)提出
  1. 人事室:資格審核及授權。
  2. 原單位:核准紙本存查待核銷。
核銷 ※活動後2週內提出
  1. 人事室:審核。
  2. 主計室:辦理後續核銷事宜。
提出申請 ※活動前7日(不含列假日)提出
  1. 補助金額為每人400元,(例如若5人出遊,補助總金額是2,000元)。惟交通費不得超過總補助金額3分之1。
  2. 收據須有:
    本校統編(87557573)本校名稱(國立陽明交通大學)、單據日期(以活動當日為限,若為網路上預先購買團購券,則收據日期不在此限)。
  3. 活動合照至少2張。
  4. 活動得於上班時段舉辦,同仁經主管同意,以自請休假方式參加,並安排留守人員。
核銷 ※活動後2週內提出
  1. 核銷前請確認收據金額、統編皆合於規定。
  2. 補助對象為本校教職員,每人每年(限補助1次):員工代號編碼
    • 交大校區
      A:教師、研究員、教官、專業技術人員。
      B:公務員、稀科人員、約僱人員。
      C:駐衛警察、工友、技工、駕駛。
      D:約聘教師、專案教師。
      E:事務工、諮商師、約用人員、約聘助教。
      G:計畫助理且經費來源代號為W。
    • 陽明校區
      專任教師、編制內職員(含技工、工友;駐衛警)、專案教研人員、專案工作人員及事務工。
  3. 年底核銷敬請於11月30日前送至人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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